星期日, 7月 17, 2005

連動債糾紛 申訴有管道

連動債糾紛 申訴有管道 2005年01月12日

【周靜紫╱台北報導】去年市場上熱賣的連動式債券,今年在景氣好轉、利率走升下,不少財富管理客戶資金被迫套在連動債內,甚至還有客戶因此虧損不少。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表示:「銀行銷售連動債前,必須充分告知風險、揭露相關資訊,一旦發生糾紛,民眾可向銀行公會申訴。」
銀行公會在2月底前將正式成立「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調處委員會」,受理民眾金融交易糾紛申訴。鍾慧貞說,調處委員會共設有7位委員,其中3位由銀行公會推派代表,4位為金管會指定代表,調處立場應不至於偏頗。

不可宣稱保證獲利
鍾慧貞表示,依照銀行公會訂定的自律規範,理財專員銷售金融商品時,不可誇大其詞、不能以保證獲利促銷,尤其是結構複雜的連動式債券,理財專員除了需告知風險外,也必須揭露相關資訊。
鍾慧貞說,民眾若發生金融交易糾紛,可向銀行公會的調處委員會申訴,若結果雙方不合意,再進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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