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8月 19, 2006

20060818名醫裝窮轉存四百萬被A

名醫裝窮 轉存四百萬被A
病患花光所託積蓄 重判14個月 2006年08月18日

名醫林宏達不願為兄弟姊妹代繳遺產稅,將存款借存在女病患名下,卻遭提領一空。資料照片


【黃哲民╱台北報導】台北榮總醫師林宏達前年不想幫兄弟姊妹預繳父喪後的龐大遺產稅,異想天開把四百零四萬元積蓄轉存到認識不到一年的女病患廖育純名下,以為將存摺與印鑑留在身邊就萬無一失,卻被廖女暗中以遺失補發為由重辦存摺冒領殆盡。林隔年辦理定存續約才知情,催討無效憤而對簿公堂,板橋地方法院最近依侵占罪重判廖女一年二月徒刑。
六十一歲的林宏達專長是內分泌學、糖尿病及內科學,現任台北榮總內科部新陳代謝科主任,也擔任糖尿病人保健推廣中心主任及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理事長,並在國立陽明大學及國防醫學院任教,是個名醫。

女稱兩人交往贈金錢
法院審理時,四十三歲的廖女否認指控,辯稱與林宏達有婚外情,錢是林主動給的,但去年林懷疑她另結新歡還打她,一氣之下才把錢領光,廖並出示以林為受益人的保單佐證兩人關係匪淺;林宏達則怒斥廖女胡說,強調與廖女只有醫病關係,單純因聽信廖女鼓吹願意幫忙的謊言而上當。《蘋果》記者昨試圖聯絡雙方未果,無法得知對判決看法。
判決指出,林在二○○三年三月初次為廖女看診,隔年他煩惱父親過世、兄弟姊妹會以他高薪為由拗他預繳龐大遺產稅。廖女得知聲稱可以幫忙,林信以為真,把四百零四萬元存款以活儲、定存或信託方式,全部轉存廖名下四個戶頭。
但去年二月,林宏達辦理其中一筆定存續約,發現所有存款都沒了。他找廖理論時暗中錄音,廖坦承用遺失補單方式領錢拿去投資期貨,「一下就賠掉很多」,且事先不告知林,是因「你不會同意啊!」廖指稱兩人有交往,這筆錢應屬贈與性質,但法官沒有採信。

遺產繼承注意事項
●繼承時,須同時繼承財產、債務
●口頭遺囑不具法律效力,公證遺囑立囑者需年滿16歲以上,2人以上見證
●第1順位繼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第2順位包括兄弟姊妹、祖父母等
●嫁出去的女兒也有遺產繼承權,除非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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