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8, 2006

房租報稅 須請房東出示證明

房租報稅 須請房東出示證明 2006年05月07日

系列報導之五
Q:婷華去年在北市租屋,但簽約時房東在契約上加註「房租不含稅」條文,是否可以將房租支出報稅?另外婷華與他人合租公寓,但房租契約未註明雙方支付房租比例,婷華可否用房租全額報稅?
A: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一芳表示,雖然房租不含稅條文違反法律規定,不可能成立,但婷華報稅之附件,必須由房東出示全年收到租金證明,不能夠單憑房租契約就可認定,因此實際上婷華要報稅前,還是得經過房東認定。
至於與他人合租問題,同樣要由房東出示證明,若房屋月租為1萬元,婷華每月實際支付6000元,室友負擔4000元,須由房東出示婷華繳交相關證明,不可能以1萬元全額申報抵扣。


扣除數額12萬為限
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2項第2款關於房屋租金支出規定,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有申報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房屋租金支出應檢附文件,包括租賃契約書及租金付款證明影本、自住非營業證明文件或切結書,近來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房租交易增加,提醒房客,對某些認定較為嚴謹的國稅單位,仍要以房東的簽收證明最為保險。
此外,房客最好證明房子為自住、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例如更改水電費收據為自己的名字,即是證明居住事實的最佳方式。記者劉艾蕾採訪整理


房客報稅相關資訊


法規依據
《所得稅》法第17條


注意事項
◎報稅前先取得房東全年收款證明文件
◎租金與房貸利息不可同時申報,須擇一
◎扣抵上限為12萬元


查詢電話
0800-000321
資料來源: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5/1至6/1申報綜所稅,《蘋果》即起推出問題解答專欄,讀者有任何疑問,可電郵至life@appledaily.com.tw,有專人解答。

0 Comments:

張貼留言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