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1月 17, 2007

20071117陸股採負面表列 券商買賣海外掛牌ETF大鬆綁

中國時報2007.11.16
陸股採負面表列 券商買賣海外掛牌ETF 大鬆綁
【謝錦芳/台北報導】

 陸資勢力越來越活躍,大陸企業在海外掛牌的家數日增,金管會為明確化管理,昨日通過新的規定,未來將採負面表列,排除大陸A、B股與香港紅籌股、H股,與經政府認定陸資直接或間接持有五成以上的個股,至於海外掛牌股價指數基金(ETF)則大幅開放。

 大陸與香港股票漲勢驚人,行政院日前放寬國內投信發行的海外基金可以投資香港與大陸股票,不過國內券商接受海外下單複委託仍禁止投資陸股與在香港掛牌的紅籌股與H股。金管會昨日的「負面表列」將遊戲規則明確化,最重要的一項是放寬國內券商可以複委託買賣在香港掛牌的ETF,只要這檔ETF內容不是百分之百大陸股票或紅籌股,就在開放範圍內。

 證期局長吳當傑昨日在記者會中指出,目前對於陸資的規範有模糊空間,券商們在接受複委託時非常困擾,券商公會提出三大問題,例如,可否買賣(一)大陸企業在海外掛牌標的?(二)有陸資參股跨國企業標的?(三)ETF成分股中有大陸有價證券者?經過多次與券商公會開會協商,終於獲得共識,採取負面表列。

 根據新規定,國內券商接受複委託買賣海外有價證券,大陸股票仍在禁止之列,大陸公司在香港掛牌的H股、恆生香港中央資企業指數成分股所發行的有價證券,港澳地區由陸資直接或間接持有三成以上的紅籌股等亦在禁止之列。

 國內券商最困擾的是陸資在海外掛牌標的,紅線在那裡?依據新規定,ETF不受限制,即在海外掛牌的ETF成份股,只要不是百分百為大陸股票或H股,國人就可以複委託方式投資,據了解,目前香港有十三檔ETF成分股與陸資有關,國人可以投資的選擇增加了。

 由於新規定採負面表列,經「政府認定」陸資直接或間接持有五成以上,或有實質控制力之外國企業所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在禁止之列。由於目前政府並未有任何公告認定,吳當傑表示,只要未經政府公告認定禁止者,就是可以投資的範圍。

0 Comments:

張貼留言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