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月 16, 2005

零股交易制度 證交所大幅修改

零股交易制度 證交所大幅修改

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

為活絡零股交易,台灣證券交易所大幅修改現有零股交易制度,除成交日改為申報當天、放寬買賣價格範圍至7%、申報時間提前外,在申報時間截止前5分鐘,將揭露依集合競價規則試算的最佳1檔買、賣價格,新制度預訂12月19日正式實施。
考量目前集中市場交易制度當中,只有零股交易在次日成交,容易造成投資人觀念混淆及不便,再加上現有零股交易制度有價格缺乏彈性、冷門股票無法順利賣出等缺點,證交所參酌國外主要交易所作法,並考量市場需求後,決定修改零股交易制度,以活絡市場交易。

根據證交所規劃的新零股交易制度,申報買賣時間將由現行的下午3點至4點,提早至下午1點40分至2點30分﹔成交日由現行申報日的次一營業日,改為申報日﹔交易申報時間截止前5分鐘(下午2點25分至2點30分),將揭露依集合競價規則試算的最佳1檔買、賣價格,並揭露在證交所基本市況報導網站上。

證交所表示,新零股交易制度的申報買賣價格範圍,將由現行固定以當日收盤價扣減0.5%的單一價格,改以普通交易市場當天個股開盤參考價上下7%為限,並在下午2點30 分以後,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並以電腦回報證券商﹔如果新上市股票適用掛牌後首5日無漲跌幅限制制度,該段期間零股交易申報買賣價格也無漲跌幅限制。

在外資額度控管方面,由於新制申報時間提早,並改為申報日成交,將延續普通交易的外資尚可投資餘額,繼續對外資當天申報買進零股部分,以即時累計方式控管。

未來將廢除現有股票除息或除權交易日前的3個營業日,以及國曆、農曆年終最後1個營業日暫停接受零股委託的規定。

【2005/09/15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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